Abstract
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普照的光”。自主劳动是与雇佣劳动相对立的范畴。自主劳动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也应是作为社会主义生产单元的国有企业的基本特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联合起来的个人组成社会集体。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社会的每一个个人都是社会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具有平等的个人所有权。每个个人都以所有者与社会的生产资料结合,实现自主联合劳动,获得个人消费品。自主联合劳动经济制度就是:把企业的国家所有变成劳动者集体所有,使之成为自主劳动者自己管理的、按平均利率向国家缴纳国资雇佣利息的、以劳动收入为目的的“民营企业”,从而形成一个以这种劳动者所有的“民营企业...
Originalsprache | Chinese (Simplifi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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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iten (von - bis) | 37-43 |
Seitenumfang | 7 |
Fachzeitschrift |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
Ausgabenummer | 02 |
Publikationsstatus | Published - 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