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録
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反思得出两点认识:一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不只是科学技术问题,也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联系。二是已经历的几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目标设定单一化,没有从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发展现代农业相统一的要求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农业现代化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与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关系;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与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关系;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与农民在生产中主体地位的关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解决好两大问题: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调动农民积极性;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为规模经营提供体制保障。
本文言語 | Chinese (Simplifi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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ページ(範囲) | 48-53 |
ページ数 | 6 |
ジャーナル | 经济纵横 |
号 | 03 |
出版ステータス | Published - 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