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标准问题

研究成果: Article査読

抄録

本文在分析我国生产力的现状、特点的基础上,论述了划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标准以及坚持生产力标准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统一性,作者认为,划分不同社会形态的标准与划分一个社会形态内不同发展阶段的标准是有区别的。前者是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因此划分标准应侧重于生产关系方面;后者的前提就是不改变基本社会制度,划分标准应侧重于生产力方面。这是认识生产力标准的关键所在。作者认为,坚持生产力标准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统一性,是十三大的一个重要思想,文章详细地阐明了作者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本文言語Chinese (Simplified)
ページ(範囲)11-17
ページ数7
ジャーナル中国工业经济
05
出版ステータスPublished -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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