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録
建国60年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四次变革,中心内容是通过改变农村土地的产权关系,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民对土地的产权,另一方面不断推进农业生产力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实践及在此基础上实现的理论创新,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发展的独特道路,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构成内容。
本文言語 | Chinese (Simplifi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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ページ(範囲) | 72-76 |
ページ数 | 5 |
ジャーナル |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
号 | 04 |
出版ステータス | Published - 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