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部分质变”原理考量新常态经济升级

研究成果: Article査読

抄録

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表现为事物发展的阶段性,是辩证法的创新和细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度常态化,正是生产力部分质变的表现。这一新阶段的中心在于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并能以质量带数量,意味着向高台阶发展。适应部分质变,必须转到以科技创新的轨道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主导作用,探索和构建"三元机制"。
本文言語Chinese (Simplified)
ページ(範囲)4-9+90
ページ数7
ジャーナル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01
出版ステータスPublished -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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