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録
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表现为事物发展的阶段性,是辩证法的创新和细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度常态化,正是生产力部分质变的表现。这一新阶段的中心在于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并能以质量带数量,意味着向高台阶发展。适应部分质变,必须转到以科技创新的轨道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主导作用,探索和构建"三元机制"。
本文言語 | Chinese (Simplifi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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ページ(範囲) | 4-9+90 |
ページ数 | 7 |
ジャーナル |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
号 | 01 |
出版ステータス | Published - 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