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都是人类智慧的产物,在一定的法律基础上可以认定其原创权并加以保护。社会科学研究具有个人劳动属性,其成果应用则具有公共服务属性,为尊重和明晰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的劳动成果,应加强和改进对社会科学成果原创性的评价,实现其知识产权的明晰化;依法妥善处理学术活动和公务活动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建立对抄袭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查处和公开谴责制度。
源语言 | 繁体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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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从-至) | 41-43 |
页数 | 3 |
期刊 | 理论月刊 |
期 | 04 |
州 | Published - 2011 |
Keywords
- 社会科学
- 知识产权
- 尊重
- 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