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量化分析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能只看经营性资产比例,没有理由把资源性资产排除在社会总资产之外。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作为生产资料的组成部分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发展生产力和从事各项社会活动的物质条件。经营性资产占比不是判别公有制地位的基本标准。把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结合起来进行量化分析,就会看到我国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有不可动摇的优势。
源语言 | 繁体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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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从-至) | 49-53+92 |
页数 | 6 |
期刊 | 当代经济研究 |
期 | 10 |
州 | Published - 2012 |
Keywords
- 公有制
- 主体地位
- 资源性资产
- 经营性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