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资本的整体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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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搞好国有资本整体性监管具有紧迫性,应当从整体上搞好对国有职能资本和国有银行资本两个板块的监管。国有资本监管实践的主体机构是一个有内部层级结构的系统,它具有自身的阶级性和专业性,有必要遵循"五个分开"的原则来设置,还必须将其置于人民代表大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发展对国有资本的科学监管方式,不但应当坚持价值监管与使用价值监管的统一,而且应当体现并实现国有资本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这个根本属性。
源语言繁体中文
页(从-至)27-34
页数8
期刊当代经济研究
11
Published - 2010

Keywords

  • 国有资本
  • 监管对象
  • 监管主体
  • 层级机构
  • 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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