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只要认同我国实行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形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然认同和肯定国有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就会认同必须搞好国有企业。搞好国企应做好四个方面:其一是国企主管应以权谋公,而不是以权谋私,要有一套有效的监督制度;其二是通过深化改革,显示国企的创新力、竞争力、质量、效益和作用优越于私企;其三是国企的发展成果要惠及全民,体现其全民所有制性质;其四是国企职工应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要重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结合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改革以来,国企为国家社会的发展,也为私企的创业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要真正落实国企的经营自主权,一方面要将企业主管的权力关进笼子里,另一方面,要落实企业对改革与发展的选...
源语言 | 繁体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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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从-至) | 51-62 |
页数 | 12 |
期刊 | 政治经济学评论 |
期 | 03 |
州 | Published - 2015 |
Keywords
- 有企业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混合所有制
- 经营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