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论证了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针对社会中出现的不和谐现象作了经济因素的分析,最后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关键在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缩小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投稿的翻译标题 | Comment on the Economic Base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of Sociali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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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语言 | 繁体中文 |
页(从-至) | 1-7 |
页数 | 7 |
期刊 |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期 | 04 |
州 | Published - 2007 |
Keywords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公有制为主体
- 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