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三层分类管理机构和三级政府监管机构: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的研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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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在借鉴国外国有资产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国有资产三层分类管理和三级政府监管的模式:即国有资产的立法管理和监管机构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行政管理属于国务院设置的国有资产管理部;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商务管理归国有资产中介经营机构。
源语言繁体中文
页(从-至)15-20
期刊当代财经
05
Published - 1995

Keywords

  • 国有资产
  • 分类管理
  • 立法管理
  • 行政管理
  • 商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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