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在借鉴国外国有资产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国有资产三层分类管理和三级政府监管的模式:即国有资产的立法管理和监管机构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行政管理属于国务院设置的国有资产管理部;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商务管理归国有资产中介经营机构。
源语言 | 繁体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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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从-至) | 15-20 |
期刊 | 当代财经 |
期 | 05 |
州 | Published - 1995 |
Keywords
- 国有资产
- 分类管理
- 立法管理
- 行政管理
- 商务管理
源语言 | 繁体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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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从-至) | 15-20 |
期刊 | 当代财经 |
期 | 05 |
州 | Published - 1995 |